报名条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
就业方向
就业面向:室内装饰行业的设计、技术与管理工作,主要担任图纸绘制员、三维建筑表现设计师、室内装潢设计师,室内效果表现设计师,施工监理,设计方案策划设计师等等。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考核方式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政治课 | 2分 | 笔试 |
2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政治课 | 4分 | 笔试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文化基础课 | 4分 | 笔试 |
4 | 00673 | 素描 | 专业课 | 3分 | 非笔试 |
5 | 00674 | 色彩 | 专业课 | 3分 | 非笔试 |
6 | 0170 |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 专业课 | 4分 | 笔试 |
7 | 00675 |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 专业课 | 8分 | 非笔试 |
8 | 00692 |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 | 专业课 | 4分 | 非笔试 |
9 | 00706 | 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 | 专业课 | 5分 | 笔试 |
10 | 00710 | 家具设计 | 专业课 | 6分 | 非笔试 |
11 | 00709 | 室内设计 | 专业课 | 8分 | 非笔试 |
12 | 00711 | 展示设计 | 专业课 | 4分 | 非笔试 |
13 | 00705 | 表现图技法 | 专业课 | 6分 | 非笔试 |
14 | 00708 | 装饰材料与构造 | 专业课 | 5分 | 非笔试 |
15 | 00688 | 设计概论 | 专业课 | 4分 | 笔试 |
16 | 707 | 建筑设计基础 | 专业课 | 4分 | 非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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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在建筑、室内环境、展示、家具及装饰工程等行业从事设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专科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室内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能,熟悉装饰材料和施工工艺,能运用室内设计的各种表现技法从事专业设计。(该专业已停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