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大学招生专业
经济法学【专升本、高起本】

开放大学

开放大学(英文:The Open University of China)创立于2012年6月21日,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社会成员提供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服务,旨在促进教育机会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的新型大学。学校的核心理念是:开放、责任、质量、多样化、国际化。

开放大学前身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邓小平同志借鉴英国开放大学的经验,亲自倡导并批示创办的,于1979年2月6日正式开学。2012年7月31日,开放大学在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揭牌,刘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开放大学强调“开放、责任、质量、多样化、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推进现代科技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经过10年努力,把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所新型大学;世界开放大学体系中富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我国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柱。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在法学类专业中就业率最高的是经济法学。主要到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学生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备注

100015英语(二)14统考课程
200167劳动法4统考课程
300169房地产法3统考课程
400257票据法3统考课程
500261行政法学5统考课程
6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统考课程
7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统考课程
806999毕业论文0实践课程
907944经济法学原理7统考课程
10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7统考课程
1107946税法原理7统考课程
1207947金融法概论6统考课程
1307948环境法学7统考课程
1410145房地产法(实践)3实践课程不计学分

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房地产法(实践)”、“毕业论文”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以1万字左右为限,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逻辑关系合理,字迹工整。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


专业介绍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服务热线:1552363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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