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成立于2001年,主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培训和自考社考工作。下设综合办公室、学历教育办公室、教师培训部、市场拓展部四个科室,现有教职工25人,教授3人,具有研究生和硕士学历12人,在读博士4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人。
学院是重庆市中小学校长、中职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是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教师资和幼儿教师培训基地;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是重庆市环境保护管理干部培训基地;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公共英语考试考点、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指定考点、成教学位外语考试考点;是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学院坚持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办学宗旨,按照学校“转型发展”和“办活继续教育”的发展定位要求,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培训和学历教育并行双向发展的路子,逐步形成以培训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稳步发展、社考与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协调发展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
学院立足渝西,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积极服务于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取得显著办学成绩。2001年至今,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应用型专业人才6万余人;培训教育管理精英人才中小学校长4000余人,培训中小学和职业教育骨干师资2万余人;为地方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软件技术水平(资格)考试等各类职业资格认证考试6.8万余人次。
目前,学院秉承“终身学习,生生不已”的院训,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新工科”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培训项目有特色,学历教育有质量,自考社考有影响”的继续教育新境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直接相关的就业方向:中小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员(小学部)。拓展方向:大学辅导员,幼儿园,培训机构讲师,网络课程讲师,考公务员等。
课程设置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已通过“28001邓小平理论概论”、“28003教师职业道德”、“28005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 、 “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 “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五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若通过其中任意两门及以上的,可以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4.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选考英语,则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视具体情况替代考生未通过的任意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专业介绍
小学教育专业,在培养小学教师五十多年的经验基础上,于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设本科专业。主要是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学生所学专业和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在职小学教师。其中,文史类面向文史类教师;理科类面向理科教师。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联系电话:1552363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