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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专衔本学分互认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14:16:06

《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止高职高专自考本科衔接考试及本科二学历考试的通知》(渝考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

1)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高职高专与自考本科衔接考试”(即专衔本)新生注册。

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注册“高职高专与自考本科衔接考试”在籍考生可按“高职高专与自考本科衔接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继续报考课程(包括统考和学分互认课程)及申办毕业证书。

3)自2023年开始,“高职高专与自考本科衔接考试专业”的学分互认类课程将不再安排学分互认考试,这类课程将只能按统考课程要求进行考试。

请报考了专衔本但未参加学分互认课程考试的同学,看到通知后及时与继教院联系,联系电话6760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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