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原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 邮编401120)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www.tcsisu.com/jxjyxy/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前身是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2001年, 2003年被教育部确立为独立学院, 2020年底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近1548.92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7.2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156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05万元。有网络多媒体教室317间,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有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35个普通本科专业。
经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国家教育部报备,我校自2021年7月起开设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成人高等学历(专升本)专业,从而进一步完备了我校的办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较高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应往届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2.招生区域:重庆市
3.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注意:重庆市要求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所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是已通过教育部网上注册的证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为地方学历、党校文凭等没有在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学历,一律不能作为报考专升本的资格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2021年全国成考报名时间为8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中下旬,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查询网址:www.cqksy.cn。
网上报名网址为: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
注意:鉴于专升本报考的学历资格实行教育部网上审核,专升本学生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五、文化考试
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备注:具体考试时间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报考专业 | 成人专升本考试科目 | |
公共科目 | 专业基础课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政治、英语 | 高等数学(二) |
汉语国际教育 | 政治、英语 | 大学语文 |
英语 | 政治、英语 | 大学语文 |
备注:若有变化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科目为准。 |
六、2021年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学费标准 (年/人) |
1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升本 | 2.5年 | 业余 | 2500元 |
2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专升本 | 2.5年 | 业余 | 2500元 |
3 | 050201 | 英语 | 专升本 | 2.5年 | 业余 | 2500元 |
备注:1.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关于成教专升本2021级学费,学校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已批准的以上收费标准执行。
3.网络学习费:300元/2.5年/人。
七、录取、注册:
1. 依照文化课成绩达到重庆市专升本当年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2. 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取得电子学籍后,即成为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学员。
八、复审: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及未通过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以不正当手续入学者不论入学时间长短均取消学籍,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招生管理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党委及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23)88790729。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十、教学安排与毕业生待遇
教学安排:学生在学校提供的在线学习平台学习为主,线下在我校渝北校区学习为辅。
毕业生待遇: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品德良好,发给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并盖有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校印和校长签章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者,经个人申请,择优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