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专业(专科起点):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本科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疗行业技术人员。
(二)专科专业:
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者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特别提醒:凡报名新生身份证住址为外地户籍(含四川省),必须另行提供该生工作和生活在重庆范围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页、社保卡、居住地证明(含暂住证)、房产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个别特殊情况可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报名现场照片(与招生人员合影,并手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身份证号码属市外(非50开头),且身份证居住地址不在重庆市范围内,实行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