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11月30日9:00—18:00。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第二次填报志愿。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五)第二志愿填报地址: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考试院/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
录取办法:
成人高等学校在渝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筹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受市教委委托承担事务性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市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且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审录。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并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录取将严格执行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重庆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市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期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相关情况。
成人高校专科计划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在渝招生计划数。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在报名时组织考生填报函授站点统一联系地址的高校,降低其录取比例或者不予增加计划。
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合适的地点,通过网络下载或上传考生电子档案,准确、高效地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的全部过程将由计算机记录并存储,以备查。
(一)录取准备和实施:
1.分数线的划定将以成人高考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其中,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