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
按《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1年6月学位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达到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学计划要求,经考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授位条件请登录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登录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址查看(自学考试栏目-证书办理)。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电子信息填写
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17日
方式:请参与此次学位申请的同学添加QQ群,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和专业,进群后填写相应的腾讯文档信息,群号及二维码如下:
(二)纸质材料提交
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30日(上班期间)
方式:请参与此次学位申请的同学准备好相应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A区志仁楼(培训公寓)301室魏维老师处,联系电话:023-49802026 18996173775
提供材料如下:
1.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照片:
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供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的大一寸免冠彩色纸质版1张。(纸质照片如有需求可自行联系我校校园内照相馆进行照片打印,QQ:852030117,电话:13983892013)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须提供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1张与毕业证件照纸质版1张。
(四)学位外语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包括上述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含小语种)。如因各种原因遗失相关成绩单原件者,可由考点单位出具盖有鲜章的成绩证明。
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可在现场进行查询)
3.自学考试成绩档案。
(五)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中带*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二)学位证书的办理和相关材料上交只能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或邮寄办理。
(三)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材料(材料必须齐全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四)按照学校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将在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j.cqwu.edu.cn/)通知公告栏公示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通知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学位证明书。
(六)相应费用: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需缴纳学士学位认证、审核费用200元/生;原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及本科二学历专业学生不收取相应费用。
(七)各位同学提交材料时须佩戴好口罩,注意疫情防控,如有特殊原因,请提前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