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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电大招〔2020〕6号--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20:05:37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渝电大招〔2020〕6号

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现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0 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校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坚持“四个面向”,以需求为导向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持续加强本单位建设,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紧密围绕市场调研、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水平测试等重要环节,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三、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要求,市校将会同各办学单位共同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招生管理改革,提升各办学单位办学和招生的统筹管理能力,增强办学组织体系的积极性和灵活性。

四、本季招生,市校将全力协助和配合国家开放大学,加强招生过程监管,严查违规设点、异地招生、代理招生、挂靠注册、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尤其严禁办学单位与招生中介合作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

招生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校联系。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400-038-8978

电子邮件:400-038-8978

附件: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方案

此页无正文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7月18日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 2020 年秋季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0〕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药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

(二)专科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药学、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文化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汉语言文学、健康管理。

(三)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专业

农业经济管理、林业技术、畜牧兽医、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

(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应用化工技术。

(五)本季暂停招生专业

本科:公共事业管理(社会教育及应用心理方向)、水利水电工程、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

专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数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信用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茶艺与茶叶营销(茶叶评审与营销方向)、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文秘、传播与策划、英语(师资培养方向)、英语(经济贸易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方向)。

“助力计划”:工业工程技术。

二、招生对象

(一)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还须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药学、药学(天然药物方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严禁以国家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高等学历教育专业。

三、招生工作要求

当前,从全国和全市形势看,疫情防控整体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但各地防控所面临的任务不尽相同,各单位须在落实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水平测试、新生注册等各项招生工作。

(一)招生宣传

各单位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开发新渠道,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与内容,充分利用《我是国开人》招生年度宣传片和全国招生微信公众号,加强招生宣传正面引导。

1.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市校统一的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单位须以“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2020 年秋季招生”名义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市校将按要求把国家开放大学、市校统一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及时分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相关招生宣传品,并必须在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国家开放大学统和市校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海报,并拍照留影,2020年8月15日前报市校远程教育中心存档。

2.严禁招生宣传资料“鱼目混珠”。如基层单位为多所学校或多种教育形式并存,应单独制作并发布国家开放大学招生信息。

各单位对外发布的纸质招生简章必须建立主要负责人审核制度,其宣传资料中须印有基层单位的公章,且包含“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字样和市校招生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各单位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自制的招生简章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原件)一套报市校远程教育中心备案。同时,因工作需要,招生期间如需对外增投各单位的招生广告(网络、电视),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及时报送市校备案。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以国家开放大学和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名义进行招生或进行虚假或不实的招生宣传,或在主流媒体(含微博、今日头条等)上发布招生宣传,都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各单位应高度关注市校统一公布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等相关招生公示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对于产生的投诉和各种权益纠纷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并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须以国家开放大学、市校制定的招生政策为依据,清晰明确解释招生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二)入学资格审核

1.落实“入学质量保障工程”工作任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启动“入学质量保障工程”的实施意见》(渝电大校〔2013〕62号),落实入学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建立责权利对等的管理机制,做好新生基本信息采集、入学资格初审、入学测试等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基本质量。

2.严查前置学历及报名材料造假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材料档案管理工作,严查新生前置学历,严禁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协助并参与学生入学材料造假。凡原学历证件遗失,由原毕业院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专用章。

2020年秋季,继续实施“一人一件、永久备查”的入学档案管理模式,所有新生入学材料(含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更名、更号或其他证明材料)均须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存档,便于国家开放大学、市校随时随地查阅相关学生的入学材料。

各单位在市校集中开展入学资格复审时,及时拷贝新生入学相关档案材料,报市校存档备案。

3.严格初审和承诺书签订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市校关于新生入学资格的相关规定,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政策规定的人员承担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各单位务必加大原学历证件的审核力度,落实初审责任,初审工作须有经办人签字、加盖“与原件相符”和教学点公章等相关痕迹或标识。

2020年秋季,市校继续实施“谁初审谁负责”的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本科入学资格。

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入学资格承诺书签订工作,严禁漏签、代签现象,市校将在入学资格复审工作中重点对入学资格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开展专门检查。

4.严查异地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挂靠注册

特别关注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等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招收的异地学生和挂靠注册学生不得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凡报名新生身份证住址为外地户籍(含四川省),必须另行提供该生工作或生活在重庆范围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页、社保卡、居住地证明(含暂住证)、房产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个别特殊情况可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报名现场照片(与招生人员合影,并手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身份证号码属市外(非50开头),且身份证居住地址不在重庆市范围内,从2020年秋季起,实行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制度,形成专门的备案表(见附件1)。

相关证明材料的正规性和有效性,须使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统一格式规范。

5.入学资格复审安排

市校将于2020年9月17日开展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相关安排届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另行通知。

(三)入学水平测试

1.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放教育招生入学水平测试的几点说明》(电校教〔2000〕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入学水平测试工作,以便择优注册和进行分类学习指导,确保生源质量。

2.测试的方式以综合测试(开卷)为主。各单位应根据市校印发的《关于2020年春季起开展开放教育新生入学水平网上测试的通知》(校远教函〔2019〕29号)相关要求,组织入学水平测试,并将有效测试成绩截图存入新生“一人一件”。

3.入学测试科目

(1)本科:

理工类:高等数学、综合测试。

文经类:大学语文、综合测试。

(2)专科(含“一村一”、“助力计划”):语文、数学。

4.市校将按要求检查教学点学生入学水平测试工作落实情况及测试结果分析、反馈、利用情况,使入学水平测试真正起到“择优录取,为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供依据,为组织教学与分类指导学生提供参考”的作用。

(四)新生注册

1.各单位仅限于依托本单位开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国家开放大学和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已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上公布了受理学生投诉服务的联系方式和监督机制,并将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核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单位招生资质。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市校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鼓励各单位使用全国招生微信公众号开展手机报名,要特别做好数据核对工作,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已开发接口,可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照片等。2020年秋季已获批的新增学习中心须配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报名的全部新生原则上均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报名信息。自2019年起,国家开放大学已将新生电子照片链接至学信网学籍信息,各单位务必确保新生电子照片准确、无误。

4.各单位于2020年9月16日17时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将2020年秋季初审合格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校,市校于2020年9月18日将复审合格的新生数据报送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操作请及时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zhaosheng.ouchn.cn)进行填报。

(五)第二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全市招生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况下,在保证 2020 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常运行基础上,第一批招生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后将开展第二批次招生试点工作。

1.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延期至 2020 年 9 月参加考试。各单位招生部门应与毕业审核管理部门提前做好沟通对接,为 9 月份应届毕业生做好专续本报名支持。

2.为尽量减少多批次招生工作对正常教学安排的影响,只能在已开设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试点招生工作。第二批次招生作为第一批次招生的补充,严格控制二批次招生规模。

3.各单位于2020年10月19日17时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将2020年秋季初审合格的第二批次新生数据报送市校,市校于2020年10月20日将复审合格的第二批次新生数据报送国家开放大学。

4.试点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水平测试等工作,仍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5.为保证第二批次新生后续教学的正常开展,缩短入学资格审核时间,第二批次新生数据报送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后,只开展批量资格校验工作,不进行人工核对。各单位须确保第二批次新生的入学资格和数据准确,提前做好学生的学历认证和国家开放大学应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等工作。

6.各单位要根据办学支撑能力,安排好第二批次招生入学新生的选课、教学和报考等工作,要减少选课数量,优先选择基于网络考试、开放性考试的课程和小学分课程(如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等),保证教学和考试工作平稳有序。

(六)教育扶贫项目

1.“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

根据《关于调整国家开放大学“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程资助的通知》(国开办函〔2020〕46号)文件精神,暂停2020年秋季计划予以学(分)费资助学生的招生。

2.市校教育扶贫专项资助

(1)凡享受市校教育扶贫专项经费资助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渝电大校〔2018〕61号文件要求执行。

(2)严格执行2018-2020年招生任务分配,所属贫困区县、深度贫困乡镇的基层单位要加强统筹,确保累计受援学生人数不得突破扶贫资助总任务。

四、招生方案执行

(一)各单位按照办学条件配置标准,特别是专业办学条件,结合当地人才需求,合理确定本区域和行业的需要,安排好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

(二)2020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将严控招生计划,不安排招生计划追加环节。市校将结合各单位招生计划申报情况,合理分配各单位的招生计划,严禁“计划外”招生,本季招生结束后,市校将及时通报各单位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对于专业办学条件较差、在办学中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相应的职责、教学质量出现问题的单位,市校将暂停招生资质或减少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五、招生过程监控

(一)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招生办学的主体责任,承担起相应的办学责任和义务,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管,保证招生秩序。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有乱发广告、乱招生、乱承诺、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市校将严格处理,严肃追责,并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二)对于当地冒名或诈骗招生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各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必要时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报市校。各单位不得与已列入国家开放大学和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学机构黑名单上的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

(三)本季招生,国家开放大学、市校将加大对违规区域设点和异地招生的监管力度,优化招生管理平台,可实时分析新生注册数据,选择异地比例较高的单位,组织专人开展专项资格审核工作。

(四)严禁各单位擅自更改学生信息,如发现前置学历造假或更改学生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规避年龄信息审核,帮助学生违规入学,将注销学生学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于国家开放大学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公示招生违规信息;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处以暂停招生或撤销招生资质。

(五)继续开展招生违规、僵尸学习中心的清理工作。

1.凡连续三季未招收到学生或者招生、办学和考试等环节违规的学习中心,将暂停招生或撤销。

2.有批量入学资质作假行为的学习中心,将暂停其招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学习招生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和把握招生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打破惯性思维,防止经验主义。

(二)各单位要严控低龄入学现象,凡200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报名者,纳入低龄入学,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总结报市校远程教育中心。总结内容包括:招生数据统计分析和当地招生形势分析、入学水平测试成绩分析、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实施情况与效果、招生工作各环节落实情况、招生宣传有效性评估、开展专项试点和合作项目情况、有关问题和解决建议等。招生工作总结作为招生评优评先重要参考,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凡出现雷同、抄袭等现象,一律取消年终招生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2020年秋季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表

2.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2020年秋季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表

分校(工作站):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居住地

报名层次及专业

1





2





3





4





5





...











































































附件2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秋季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2020年7月6日

全面部署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

已完成

2020年7月25日前

各单位报送招生宣传资料备案


2020年8月15日

各单位报送张贴的国家开放大学统和市校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海报,并拍照留影(电子档)。


2020年9月16日17时前

上报2020年秋季新生初审数据


2020年9月17日9-15时

开展新生入学资格材料集中复审


2020年9月18日17时

新生复审数据报国家开放大学


2020年10月23日前

提交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总结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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