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1年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将于2021年11月29-12月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进行,具体要求如下(以下要求仅适用于主考学校是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的毕业生,报考其他主考学校的毕业生请以各主考学校继教院官网通知为准):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核准予毕业;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在65分及以上;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5.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6.考试无违纪作弊记录。
二、申报时间
请我校符合申报学士学位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1年11月29-12月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到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实附一103)交材料,不接收直接邮寄,可委托他人代交。
三、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内,符合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贴上照片)附件1下载;(注:申请表上填写的考生号为高考时的考生号,一般在录取通知书上可找到。)
2.自考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并查验原件;
3.达到相应英语水平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相应英语水平):
(1)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综合成绩合格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34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300分;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达到二级水平及以上;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英语(二)(00015)成绩60分及以上;
(5)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TIC)初级及以上;
(6)雅思考试成绩达到4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7)原有的学位英语成绩。
4.自考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由学生自己提供,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成绩单原件在领取毕业证发的自考档案袋里,由档案保存单位盖鲜章,例如若档案在人才交流市场由该单位盖鲜章);
5.身份证、自考准考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复印到一张A4纸上);
6.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学信网上的毕业证照片),提供纸质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命名为张三 + 513132199210121028(本人身份证号).jpg),纸质照片为小2寸照片,请在提交申报学位材料之时现场提交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申请学位所需电子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法完成学位信息网上报送工作,自行承担责任。
7. 申请审核、办理工本费用:300元/人。
资料提交地址: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实附一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400-038-8978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