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 ( P213)
2.品质机动幅度是指某些初级产品,由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难于完全与合同规定的品质相符,为便于卖方交货,往往在规定的品质指标外,加订一定的允许幅度,卖方所交货物品质只要在允许的幅度内,买
方就无权拒收,但可根据合同规定调整价格,这就是在进出口业务中所谓的“品质增减价条款”。( P206)
3.有些商品因包装本身不便于分别计量(如卷筒白报纸),或因包装材料与商品价格差不多(如粮谷. 饲料等价值较低的农副产品) ,所以采用按毛重计价,即习惯上称为“以毛作净” 。(P208)
4.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
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P213)
5.中性包装 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表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即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产地和厂商的标记。( P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