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了以后如何申请毕业呢?申请的和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最新毕业申请资料。
毕业
参加高等的,具备下列,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书。
①考完本计划所规定的理论且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及以上书。
毕业手续
根据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办不负责通知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的,在规定的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以当地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合格证》,办理者还须持有及以上原件,到所在市办申请办理书,经市办初审符合者,打印基本信息单,交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办、主考院校、省委三级审核后,符合者,发给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办公室报所在市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书,主考学校在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和方法如下:
1、高等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主干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成绩合格。非英语生通过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英语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和要求的毕业生,在领取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高等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