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考委有什么职责?湖南省自考委成立于1984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承担湖南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自学考试、普通高校全日制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常规考试。
湖南省自考委的职责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
湖南省自考委的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
(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
(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
(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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