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招生专业
小学教育【专升本、高起本】

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直接相关的就业方向:中小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员(小学部)。拓展方向:大学辅导员,幼儿园,培训机构讲师,网络课程讲师,考公务员等。

课程设置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已通过“28001邓小平理论概论”、“28003教师职业道德”、“28005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 、 “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 “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五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若通过其中任意两门及以上的,可以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4.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选考英语,则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视具体情况替代考生未通过的任意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专业介绍

小学教育专业,在培养小学教师五十多年的经验基础上,于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设本科专业。主要是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学生所学专业和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在职小学教师。其中,文史类面向文史类教师;理科类面向理科教师。

服务热线:1552363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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