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完成学业后一般应能从事中等(中学)书法教育、专业出版、较强的艺术创作和初步的学术研究等工作。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考核方式 | 是否选考课 | 是否证书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政治课 | 2分 | 笔试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政治课 | 4分 | 笔试 | ||
3 | 00015 | 英语(二) | 文化基础课 | 14分 | 笔试 | 是 | |
4 | 00016 | 日语(二) | 文化基础课 | 14分 | 笔试 | 是 | |
5 | 03684 | 综合英语(四) | 文化基础课 | 10分 | 非笔试 | 是 | |
6 | 00536 | 古代汉语 | 专业课 | 8分 | 笔试 | 是 | |
7 | 00739 | 书法篆刻 | 专业课 | 4分 | 笔试 | 是 | |
8 | 1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文化基础课 | 4分 | 非笔试 | 是 | |
9 | 05454 | 中国书法史 | 专业课 | 8分 | 笔试 | ||
10 | 05455 | 书法美研究 | 专业课 | 4分 | 笔试 | ||
11 | 05456 | 碑帖学 | 专业课 | 2分 | 笔试 | ||
12 | 05457 | 诗词曲联格律与创作 | 专业课 | 2分 | 笔试 | ||
13 | 05458 | 篆书研究与专攻 | 专业课 | 5分 | 非笔试 | ||
14 | 05459 | 隶书研究与专攻 | 专业课 | 5分 | 非笔试 | ||
15 | 05460 | 草书研究与专攻 | 专业课 | 5分 | 非笔试 | ||
16 | 05461 | 行书研究与专攻 | 专业课 | 5分 | 非笔试 | ||
17 | 05462 | 楷书研究与专攻 | 专业课 | 5分 | 非笔试 | ||
18 | 10132 | 中国书法(本科)毕业创作和毕业设计 | 专业课 | 0分 | 论文/毕业设计 |
专接本加考课规定
接考类型 | 原来所学专业类别 | 接考要求 |
1类 |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 直接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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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本专业弥补当前全日制高校书法专业教育学科点较少、普及面不广、无力满足持续了30多年的书法热的需求这一不足,推进书法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弘扬中国书法传统,为当代文化建设与发展培养书法艺术方面的专门人才,满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工程对人才的需求;为普遍提高国民的素质教育水平服务;为人文奥运的成功实施作必要的艺术人才储备。
本科基本要求:在专科基础上,系统、深入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丰富必需的中国文化知识;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五种字体的各种经典风格进行独立创作,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自己的书写风格;较为全面地掌握五种字体的历史和审美理论;具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自学能力。(该专业已停止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