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高中高职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高中高职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就业方向
航海技术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海事管理部门、船舶管理部门、航海业务部门、航运企业、港口、码头、航道管理部门、集装箱业务部门、国际航海业务通信部门、船厂、国际劳务输出、海关公安及边防单位等。
课程设置
序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考试方式 | 备注 |
1 | 1178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必考 | 笔试 | |
2 | 1345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
3 | 3539 | 航海数学 | 6 | 必考 | 笔试 | |
4 | 3540 | 航海英语 | 7 | 必考 | 笔试 | |
5 | 3541 | 船舶原理 | 4 | 必考 | 笔试 | |
6 | 3542 | 航行安全基础 | 5 | 必考 | 笔试 | |
7 | 3543 | 航海雷达与ARPA | 4 | 必考 | 笔试 | |
8 | 3544 | GMDSS通信 | 6 | 必考 | 笔试 | |
9 | 3545 | 航海学 | 8 | 必考 | 笔试 | |
10 | 3546 | 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 5 | 必考 | 笔试 | |
11 | 3547 | 海上货物运输 | 5 | 必考 | 笔试 | |
12 | 3548 | 船舶结构与设备 | 5 | 必考 | 笔试 | |
13 | 3549 | 船舶管理(驾驶部分) | 4 | 必考 | 笔试 | |
14 | 3550 | 船舶操纵 | 4 | 必考 | 笔试 | |
15 | 3551 | 船舶值班与避碰 | 5 | 必考 | 笔试 | |
16 | 4317 | 航海综合训练 | 必考 | 实践 |
注:自2015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凡通过原三门政治课程中两门及两门以上的,可顶替两门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可顶替“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可顶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温馨提醒:本专业自2017年4月份考试起停止新生报考,2021年4月考试结束后停止安排考试,办理毕业证的截止时间位2021年6月。
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备海洋船舶驾驶、船舶运输管理等方面知识,能在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和营运管理工作,符合国际和国家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的高级航海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