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招生专业
行政法【专升本、高起本】

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型

课程性质

备注

100277行政管理学6必考课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课

3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课

406907行政法学总论7必考课

506908行政处罚法4必考课

606909行政诉讼法5必考课

706910行政复议法3必考课

806911国家赔偿法3必考课

906912外国行政法5必考课

1006913国家公务员法4必考课

1106914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5必考课

1206915部门行政法6必考课

1306916综合技能考核5必考课

1406999毕业论文0必考课

1500015英语(二)14选考一组

1600016日语(二)14选考一组

1700017俄语(二)14选考一组

1800242民法学7选考二组

19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选考二组

2006917仲裁法4选考二组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专业介绍

行政法是以行政法以及行政相关的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行政法主要研究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行政法的本质、内容和形式,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由此确立行政法的原则、原理和理论体系。

服务热线:15523638138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商教育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00013号-7

首页
网上报名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