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招生专业
保险【专升本、高起本】

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备注

100015英语(二)14统考课程
2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3统考课程
3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1实践课程
400053对外经济管理概论5统考课程
500054管理学原理6统考课程
600058市场营销学5统考课程
700067财务管理学6统考课程
800071社会保障概论5统考课程
900084运输保险4统考课程
1000085再保险学4统考课程
1100086风险管理5统考课程
1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统考课程
13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统考课程
14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统考课程
15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4统考课程
1600048财政与金融5统考课程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1700083船舶保险3统考课程
1806048精算原理4统考课程
1906999毕业论文0实践课程不计学分


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2、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财政与金融”、“精算原理”、“船舶保险”两门课程。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论文”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以1万字左右为限,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逻辑关系合理,字迹工整。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


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富有敬业精神及保险职业责任感,毕业后能胜任保险业经营及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核心课程: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财政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保险法、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精算、保险会计与财务等。就业方向: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银行与证券部门或其他大中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

服务热线:1552363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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