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该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适合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工作。初步具备分析和解决房地产经济理论问题及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项目投资与融资、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能力。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备注 |
1 | 00015 | 英语(二) | 14 | 统考课程 | |
2 | 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统考课程 | |
3 | 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 | 实践课程 | |
4 | 00054 | 管理学原理 | 6 | 统考课程 | |
5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统考课程 | |
6 | 00139 | 西方经济学 | 6 | 统考课程 | |
7 | 00244 | 经济法概论 | 6 | 统考课程 | |
8 | 00329 | 城市规划与管理 | 6 | 统考课程 | |
9 | 00972 | 房地产项目评估 | 6 | 统考课程 | |
10 | 02394 | 房屋建筑学 | 3 | 统考课程 | |
11 | 02395 | 房屋建筑学(实践) | 1 | 实践课程 | |
1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统考课程 | |
13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统考课程 | |
14 | 0418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 5 | 统考课程 | |
1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统考课程 | |
16 | 06569 | 物业管理实务 | 4 | 统考课程 | |
17 | 06570 | 房地产营销学 | 4 | 统考课程 | |
18 | 00644 | 公关礼仪 | 4 | 统考课程 |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
19 | 07359 | 企业经营战略(一) | 3 | 统考课程 | |
20 | 07360 | 企业经营战略(一)(实践) | 3 | 实践课程 | |
21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实践课程 | 不计学分 |
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2、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公关礼仪”、“企业经营战略(一)”、“企业经营战略(一)(实践)”三门课程。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房屋建筑学(实践)”、“企业经营战略(一)(实践)”、“毕业论文”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践自选,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主考学校可为考生指派指导教师。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扎实的经济和管理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管理学科理论和技能,通晓相关学科主要理论和方法,有经、管、法和一定工程技术相互交融的良好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强,综合素质高,能在政府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地产咨询、估价、物业管理等各类企业中胜任与土地和房地产行政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等相关的实务工作,以及能胜任在教学和科研机构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