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主要有四个方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建筑行业的设计单位,主要从事建筑物的设计和有关建筑的研究工作;当然还有一部分同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居多)留在高校研究和任教;一部分同学考取公务员在城建部门从事管理规划工作也是不错的;另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行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达97.3%。可就业于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部门,房地产开发、咨询部门,相关科研和教学部门及政府管理部门,也可攻读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等方向研究生。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及名称 | 学分 | 考试方式 | 备注 | 使用教材 | 作者 | 出版社 | 版本 |
1 |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必考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卫兴华 赵家祥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8年版 |
2 |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必考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王顺生 李 捷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8年版 |
3 | 00015 英语(二) | 14 | 笔试 | 英语(二)自学教程 | 张敬源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2012年版 | |
3 | 00016 日语(二) | 14 | 笔试 | 新编日语(1-2册) | 周 平 陈小芬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1993年版 | |
3 | 00017 俄语(二) | 14 | 笔试 | 任选1门 | 新编大学俄语基础教程(1-2册) | 应用天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1998年版 |
4 | 06556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 3 | 笔试 | 必考 |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 张文忠 | 建筑工业出版社 | |
5 | 06554 建筑设计基本知识 | 6 | 笔试 | 必考 | 建筑初步 | 田学哲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6 | 02389 建筑材料 | 2 | 笔试 | 必考 | 建筑材料 | 王世芳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2000年版 |
7 | 02432 建筑结构 | 5 | 笔试 | 必考 | 建筑结构选型 | 张建荣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8 | 02446 建筑设备 | 3 | 笔试 | 必考 | 建筑设备 | 王继明 | 建筑工业出版社 | 第二版 |
9 | 06216 中外建筑史 | 5 | 笔试 | 必考 | 中外建筑史 | 刘淑婷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10 | 06555 住宅建筑设计原理 | 2 | 笔试 | 必考 | 住宅建筑设计原理 | 朱昌廉 | 建筑工业出版社 | |
11 | 06563 建筑构造 | 3 | 笔试 | 必考 | 建筑构造(上册) | 李必喻 | 建筑工业出版社 | |
12 | 00329 城市规划与管理 | 6 | 笔试 | 必考 | 城市规划原理 | 李德华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13 | 06558 建筑设计(一) | 2 | 实践 | 合格 | 建筑设计(一) | |||
14 | 06559 建筑设计(二) | 2 | 实践 | 合格 | 建筑设计(二) | |||
15 | 06560 建筑设计(三) | 2 | 实践 | 合格 | 建筑设计(三) | |||
16 | 06561 建筑设计(四) | 2 | 实践 | 合格 | 建筑设计(四) | |||
17 | 06562 建筑设计(五) | 2 | 实践 | 合格 | 建筑设计(五) | |||
18 | 06557 计算机建筑设计与绘图 | 4 | 实践 | 合格 | 计算机建筑设计与绘图 | |||
19 | 06553 建筑美学及绘画技法 | 6 | 实践 | 合格 | 建筑美学及绘画技法 | |||
20 | 06999 毕业论文 | 实践 | 通过 |
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 则如下:
1.已合格"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
2.2006年前合格的"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居住组群设计"、"建筑师业务实践",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
3.已合格"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可顶替专业课。
4.2013年前合格的"结构力学(二)"、"建筑设计基础",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 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
5.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频道内"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专业介绍
建筑学是一门以学习如何设计建筑为主,同时学习相关基础技术课程的学科。主要学习的内容是通过对一块空白场地的分析,同时依据其建筑对房间功能的要求,建筑的类型(如体育馆,电影院,住宅,厂房等不同类型),建筑建造所用的技术及材料等,对建筑物从平面,外观立面及其内外部空间进行从无到有的设计。其中所学习的范围小到简单的房间布局,大到城市数个街区的建筑群体的设计。建筑学的毕业生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市政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设计部门从事各项设计工作,在房地产部门从事建筑策划与管理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